
一、毛毛蟲兒童哲學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活動場所之申請使用,應依本須知規定辦理。
二、開放使用之場地以本會會內之教室為限,場地使用以本會會務需要使用為優先。
三、活動場所開放使用時間:(含事前準備時間)
A 上午時段:原則上03:00至12:30
B 下午時段:原則上14:00至17:00
經本會專案核准,得於18:00至21:00及例假日使用。
四、申請對象:與本會推廣事務相關之機構或團體。
五、申請程序:申請使用單位應於三日前至本會填妥申請表,經核准後方可使用。其使用優先順序,依申請核准時間之先後,同時提出者,以單次活動、時間較短者為優先。
六、使用規定如下:
(一)使用單位申請使用場地不與本基金會理念衝突進行純營利性活動。
(二)使用單位辦理活動之各項準備工作,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
(三)使用單位擬佈置場地或借用本會器材設備,應先徵得本會工作人員同意,
於使用完畢後應將場地恢復原狀,並負責清潔維護。
(四)使用單位於使用期間,若有損害公務或器材設備者,須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
(五)使用單位應嚴守使用時間。
(六)長期租借使用場地,如中途放棄使用,應於三日前通知本會。
(七)繳費方式:
1.單次使用請於申請時繳清費用;
2.連續使用者請於申請時繳納場租50%之訂金,最後一次使用場地時,繳清費用。
(八)場地使用費用如下,有特殊需求者,可專案另議:
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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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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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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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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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思考區 | 塌塌米的舒適空間,採光良好。 約可容納20人 |
每時段$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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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時段:上午 09:30 至 12:30 C 時段:晚上 06:00 至 09:00 |
心靈沉澱空間 | 榻榻米的舒適空間,備有白板與矮桌椅。 約可容納2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