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毛毛蟲兒童哲學基金會

N3/思考舞台(再版)

楊茂秀 譯

250元

初版日期:1999年10月 再版日期:2010年6月

200頁/平裝

ISBN:9789578886285

【內容簡介】

  愛動物和吃肉有沒有矛盾?書上所說的是不是都可信?我們如何在不同的後果中做選擇?《哲學教室》裏的孩子長大了, 隨著環境及年齡的改變,他們必須面對愈形複雜的問題,同時學習如何使自己的思考更具周延性、更有意義。

【目錄】

第一章 

第一節 我們能夠愛動物又愛吃肉嗎?

第二節 陳明宣思索:「問題是什麼?」

第二章

第三節 約會與遊戲

第四節 卜老師旋風

第三章 

第五節 馬家的晚餐

第六節 靖泓跌下樓梯

第七節 石老師受懲誡

第四章 

第八節 斑駁的葬禮

第九節 唐寧非要和梅仙悌打一架不可嗎?

第五章 

第十節 三頭巨人

第十一節 馬良駿說謊

第十二節 石老師的去留

第六章

第十三節 李莎買東西

第十四節 棒球賽

第十五節 華明麗和祖父去看狒狒

第七章

第十六節 李莎記得很久以前的事

第十七節 李莎的父親失業

第八章

第十八節 教科書上所說的,都可信嗎?

第十九節 湯詩琴安慰李莎

第二十節 學校舉行選美大會

第九章

第二十一節 明宗忠被搶

第二十二節 李莎想搭便車

第十章

第二十三節 到花蓮旅行

第二十四節 鍊子與鋼索

第十一章 

第二十五節 朋友與愛人

第二十六節 校長的挑戰

第二十七節 靖泓的歌

第二十八節 李莎的媽媽找到工作

第二十九節 惜別會

【試閱】 第一節 我們能夠愛動物又愛吃肉嗎?

  「退回去!」李莎真想對爸媽說:「不管這是從哪裡買來的,退還給他們。」她坐在爸媽給她新買的生日禮物前。那是一座梳妝檯,鏡子的周邊鑲了一圈小燈泡,就像是歌劇院化妝室用的那種。「他們還不如乾脆對我說:『照照鏡子,把自己弄漂亮一點兒。』」李莎心裡有點兒生氣。她早就認了,自己是美不起來的,是無藥可救了!

  可是,她沒有這麼說。她收下禮物,輕輕說了聲:「哦!謝謝!」現在,她發自己端坐在梳妝檯前面,認真地審視著鏡中那張臉。

  「真醜!」她自言自語道:「沒有一個地方是好看的,通通長得不對!額頭太高,兩眼間隔太大,嘴太寬,鼻子是朝天鼻,最糟的是這一排門牙,就像是一排破籬笆!耳朵頂上尖尖凸起的那一點更令人生氣!」突然,她又咧開嘴笑了。她記得今天早上爸爸對她說的話。他說:「李莎,妳這長相,應該是一個古羅馬的牧農神!」媽媽走進了她的房間,她還沈醉在自己的幻想裡。媽媽看了也笑了,她以為李莎很喜愛這個生日禮物。「晚飯好啦。」她柔聲說道。

  李莎愛吃烤雞。今天晚上的烤雞烤得真透!爸爸用刀切時,一下刀,再動一下,骨和就脫離開。他知道李莎最愛吃雞腿,便給了她一集雞腿。她咬一口,真是又嫩又香。

  她想起那天在學校裡,明忠宗笑她一句話:「李莎愛吃死雞!」李莎當時沒有生氣。她只是笑,後來才回敬他說:「誰要是不喜歡吃雞,尤其是我媽媽烤的雞,一定是個白痴!」她吃完雞腿,又要了另外一隻雞腿。

  晚飯過後,李莎到屋子外面。剛一走上人行道,便看見新搬來的鄰居江申先生,牽著狗走過來。李莎只知道他是江申先生,並不認識他。他們走到李莎家門口時,狗看見樹上有隻松鼠,便開始又叫又跳的,不肯跟江先生去散步,特要松鼠。江先生用力拉皮帶,狗反而蹲下來不動啦!突然,松鼠又出現,狗又開始大聲汪汪叫,要去追松鼠。松鼠躲進樹葉深處。江先生要走,狗又蹲下來不動了。江先生的皮帶拉得愈緊,狗愈是不動。江先生大聲叫罵,牠就是不動。最後,他伸手折下一根小樹枝用力打狗,但是狗還是靜靜地伏在地,上一動也不動,任主人抽打牠。李莎看了,一時目口呆。突然,她一個箭步衝過去,搶下江先生手上的樹枝。「不許打狗!」她怒氣沖天命令他住手。江先生愣了一下,不明白一個陌生的小朋友為什麼這麼兇。錯愕之後,立刻伸手把樹枝搶回去,大聲說:「干你什麼事?」李莎氣得直發抖,脫口說道:「我也是狗!」他聳聳肩,拉拉狗皮帶,嘿!這一,次小狗竟然乖乖站起,來跟著主人散步走了!不到一分鐘,就消失在人行道的盡頭。

  第二天,在學校裡,藍吉夫說:「週末我爸爸帶我去打獵,打下好多野鴨子,真好玩!」

  「獵鴨子!那可不是好玩的,你們真勇敢!」馬良駿諷刺道:「很危險吧?鴨子總是隨身攜帶厲害的武器的!」 

  「真好笑!哈哈!」藍吉夫回敬一句。

  「你們又不吃那些鴨子,幹麼去殺牠們?」馬良駿帶著責備口吻問他。

  「野鴨子太多了。」藍吉夫頂回去:「如果不殺掉一些,不要多久,到處都會擠滿野子的。」

  「當然,當然。我敢打賭,只有獵人會去細自底有多少野鴨子,然後說鴨子太多了。也只有這樣,他們才可以心安理得。他們會不停地去打獵,一直到把所有的野生動物都殺光為止!」

  「那有什麼關係?」明忠宗插嘴:「野生動物消滅了最好。」

  「人有權打獵。」藍吉夫對馬良駿說:「憲法有明文規定。」

  「憲法才沒有規定打獵的事!」馬良駿說:「憲法只規定人民了自衛可以使用武器。我想,你拉下去大概會說,人民有權利獵殺任何他們想獵殺的東西,連人也可以殺。」

  「真是荒謬!」藍吉夫反駁說:「殺人和殺動物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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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如果我們能夠因為動物太多了便消滅牠們,是什麼使我們不因為人太多就去殺動物殺上癮,成了習慣,就可能把殺人也不當一回事呢!」

  李莎一直在旁邊靜靜地聽他們這一段對話,這時才開口說:「對,如果我們殺動物殺上癮,成了習慣,可能把殺人也不當一回事呢!」

  藍吉夫極力搖頭說:「人與動物是完全不同的。不管你怎麼樣對待動物,總不能把那些手段用到人類的身上。」

  他們談著,後來話題轉到別的問題上,可是李莎的困惑仍然未解。「為什麼?」她問自己:「每一件事表面上看來都很簡單。但只要一開始討,論就變得這麼困難。為什麼?馬良駿是對的,我們老殺動物,實在可怕。可是,為了要吃牠們的肉,我們必須殺死牠們哪!我不了解──我怎麼能夠一面反對殺害鳥獸,一面又愛吃烤雞呢?我還特別喜歡紅燒牛肉呢!我應該從此拒絕吃肉嗎?我實在是想不通啊!」

  李莎的爸爸在書房裡聽音樂,李莎坐在他的躺椅旁邊的墊子上等待音樂結束。(當她在班上坐成這個樣子時,把蓋彎起來靠著下巴,長長的頭髮垂在背後,陳明宣曾經說,她看起來像英文字母M。)

  「貝多芬。」爸爸說。

  李莎點點頭。

  「絃樂四重奏。」

  李莎還是沈默。她心裡想:「他知道我不懂樂曲,不會分辨。不過,他告訴的,我都記得;但願他能多教我一些。」想到這裡,她記起一直困擾自己的問題。 她把學校裡與馬良駿、藍吉夫、明患宗之間的談話情形,告訴了她父親之後下結論,說:「也許我應該吃素!」

  「依照你剛剛講的,我了解你要吃素有兩點理由。第一,你很喜歡動物,很可憐牠們。第二,你想信如果你去殺動物, 恐怕會因此認為殺人也無所謂。」

  「對,正是如此。我的理由還可以嗎?藍吉夫說,那不是好理由。」

  「哦!為什麼?」

  「他說,因為動物太多了,應該要殺光。而且他還說,要不殺動物,我們會比現在更愛殺人。」

  「藍吉夫是不是主張動物沒有感受?」

  「這倒是沒有。」

  「你認為動物有生存的權利嗎?」

  「動物權?我從來就沒有聽說過呀!」

  爸爸認真地注注視她。「你媽媽在叫你了。」他說。李莎站起來,伸伸腰,蹦蹦跳跳地出去了。爸爸目送她,直到從走廊拐入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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